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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究院高级版

洛阳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究院(简称“洛阳研学院”)是由洛阳市教育局主管、洛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其业务范围为研学旅行政策研究、课程开发、线路规划、人才培训,研学旅行服务,教学效果评估及研讨交流等。 洛阳研学院拥有教育、旅游、文博、文艺、非遗、农林、科技等多个领域优秀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团队,依托丰富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资源,围绕“十大主题、百条线路、千个故事”的课程开发目标,打造具有洛阳特色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课程体系。 洛阳研学院依托洛阳市研学旅行公共服务平台(orgcc.cn)为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优势,打造集研学旅行活动备案管理、课程和线路发布、教学效果测评等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和中小学校、服务机构提供了一个统筹管理和规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重要工具。 洛阳研学院内设办公室、财务部、课程研发部、基地发展部、宣传推广部等5个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研学服务中心、课后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业务机构以及县(市、区)研学发展中心等综合业务机构,分别承担研学旅行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研学旅行课程开发与路线规划、研学读本编纂与出版、基地建设规划与指导、平台运营与信息化管理、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视频课程摄制与推广、人才培训与交流、课后延时服务课程设计及教学服务、研学活动服务等相关职责。

研学基地
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
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始建于2017年6月11日,建成于2019年10月19日,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翟镇古城快速路北,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全国大遗址保护、展示和利用示范区,中国早期国家形成和发展研究展示中心。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共有5个基本展厅,系统展示了夏代历史、二里头遗址考古成果、夏文化探索历程、夏商周断代工程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研究成果,据2020年4月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官网显示,博物馆内共有馆藏文物2000余件,主要为青铜器、陶器、玉器、绿松石器、骨角牙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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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广播电视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洛阳广播电视台成立于2009年11月,现拥有1个融媒体新闻中心、3个广播频率(综合广播、音乐广播、交通广播)、3个电视频道(新闻综合频道、科教频道、文旅频道)、1个公交移动电视等多种宣传平台,单位先后获得“金长城传媒奖之中国十大影响力城市电视台”“国家二类优秀公益广告播出机构”“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殊荣。   基地拥有10个研学教室、多媒体互动教室、研学体验交流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及学生休息区域等。同时拥有研学餐厅、警务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停车场等完备的研学设施,可同时满足3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活动。师资队伍方面:洛阳电视台现有员工561名,其中拥有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48人。其中研学导师30人,组织实施各类研学活动30余次,拥有丰富的研学实践经验。   基地课程建设及活动开展:针对小学、初中、高中不同的年龄段,研发了最适宜完善的研学课程。通过组织中小学生深入体验电视传媒,熟悉了解洛阳广播电视台发展历程及电视传媒操作流程,培养学生发现思考的能力,明白技术的变革和更新换代对人们现实生活的影响和改变;通过小组方式,有目标地探索电视台内部,在研学导师带领下,直观地参与电视节目的制作及录制过程,感受电视传媒的魅力;在演播厅内,开展沉浸式“小小主播”活动,经典课本剧表演,体验一下当电视主播的乐趣,解密电视传媒,展示别样风采;邀请主持人、记者授课,洛阳广播电视台金牌主持人、记者面对面指导,学习新闻采访、口才、写作和短视频摄影技巧等。通过形式多样、活动生动的研学活动,激发了同学们的探究兴趣,培养科学精神,增强人文意识,使其在研学活动中,感受现代电视传媒的魅力,培养创新精神,开阔眼界,增进团结协作和开放合作意识,提高核心素养。课程设置紧扣中小学教学大纲,针对性强,特色突出,点面结合,较好地体现了研学活动行中学、行中思、自发探究、知行合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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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协会/联盟
河南省研学旅行教育协会
“河南省研学旅行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河南省教育厅主管、由河南师范大学牵头发起并向河南省民政厅申请筹建的机构。2018年3月26日正式召开了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的成立得到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怀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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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媒体研学平台
研学旅行作为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全国城市媒体研学联盟为成员单位提供研学旅行专业、高效、贴心的系统化服务,促进联盟成员转型发展、学术交流、协同研发、服务供给和能力建设,发挥地方媒体优势,发展青少年、老年研学产业板块,促进“媒体+研学”与相关产业融合和联盟成员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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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资讯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暨中央层面工作专班总结会议召开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暨中央层面工作专班总结会议1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泰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总结学习教育指导组和工作专班工作。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和“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注重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严督实导,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党性锤炼和实践锻炼。 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树牢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觉悟,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09-2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各项规定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思想入党,从严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细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6年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坚持综合平衡、分类指导,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对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培养联系人的,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时,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采取线下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九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应当在一个月内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七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九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一个月内,由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   第三十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第三十三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五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县级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流动党员党组织,按照规定做好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等工作;尚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介绍情况、转交相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   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以及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人员,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应当综合分析研判,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其印制、管理等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安排。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9-22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时代社会工作重点任务,对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新兴领域从业人员深入学习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立足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新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福建省晋江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苏振发表示,将聚焦“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在园区、楼宇、商圈等新兴领域集聚区灵活建立党组织,推行“网格员兼任联合党支部班子成员”制度,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效组织起来。同时,设立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让党员在关键岗位挑大梁。把握科技型人才和高知分子特点,探索“技术沙龙”“创新夜话”等形式,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科技创新动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明了方向。作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我们将以此为遵循,坚持以‘党建引领绿色突围’为主线,把党支部建在染料、医药中间体等产业链上,推行党员‘揭榜挂帅’机制,围绕‘三废’资源化利用、工艺降碳、节能降耗等设立党员攻坚岗,让党员骨干在技术迭代和降本增效一线挑大梁;探索建立‘党员提案’制度,鼓励党员带头围绕生产工艺优化、设备技改提能等献计献策,同步完善‘难题认领—限时破题—成果转化’闭环机制,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攻坚破难的红色动能。”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鹏表示。 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对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和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坚决扛起‘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政治责任,以联席会议机制为依托,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围绕保山小粒咖啡、石斛、温泉康养等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一产业一协会’布局,并坚持‘产业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组织建在链上、服务沉到链上、资源聚在链上。通过党建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让行业协会商会既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助手’,更当好产业升级的‘推手’。”云南省保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钱树才表示。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太和县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党支部书记、太和县种粮大户协会会长徐淙祥表示,党建引领是行业协会商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协会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持续深化协会改革,完善运行规范,推动党建融入协会换届管理、日常运营、行风治理全过程。深化“大户带小户”帮扶模式,发挥党员种粮大户先锋模范作用,依托田间课堂倾听农户诉求,协调化解农事纠纷,带动农户稳产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坚持党建引领,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常态化开展面对面恳谈,听取新就业群体真实诉求;体系化推进友好场景建设,建成友好医院、友好学校、暖“新”餐厅等各类友好场景,让组织温暖处处可及。“《意见》中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的部署,指向精准、落点务实。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持续在建强组织、做实关爱、引导融入上下功夫,真正把‘最活跃的地带’打造成‘最坚强的阵地’。”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陈利音表示。 “《意见》明确了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我们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将以深化‘友好城市’建设为牵引,织密全周期服务管理网络。聚焦经营链条、职业场域推进组织覆盖,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网点、站点等有效延伸;畅通以党组织为主导的诉求办理渠道,健全行业为主、属地协同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同时,紧扣‘生活+融入+成长’需求,完善全周期服务链条,深化劳动保护,规范用工管理,搭建成长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王椋表示。 互联网平台作为新业态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支撑,是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意见》的出台为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平台生态体系建设的方法路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稳妥推进算法优化,推出多样化关怀举措,不断提升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同时持续深化友好场景建设,协同各方共同做好‘最后100米’末端配送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骑手末端配送体验,让骑手配送路上更安心。”美团党委书记陈荣凯表示。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现代物流产业园联合党支部书记、货车司机龙兵学习《意见》精神后倍感振奋。“《意见》对加强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提出明确要求,暖心务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货车司机群体的关怀重视,也为我们做好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做细暖心服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龙兵表示,“我将带领党支部把服务阵地做优做实,把流动党员凝聚起来,把行业心声传准传好,持续推动解决投保、休息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引导广大货车司机听党话、跟党走,主动参与应急保供和基层治理,在新时代社会工作大局中彰显货运从业者的责任与担当。”
09-22
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工作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无论是在地方工作期间还是到中央工作以后,习近平同志始终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深入基层、支持基层,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富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基层工作方法,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基层、如何深入基层、如何服务基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一系列创造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极大丰富了我们党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思想宝库,为做好新时代基层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分9个专题,收入习近平同志1983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287段。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基础,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基层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 习近平同志是从基层、从群众中成长起来的大党大国领袖,对人民群众始终饱含深情,对基层工作规律洞察深刻。《摘编》真实记录和系统反映了习近平同志从地方到中央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一系列深邃思考。 梁家河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同志和乡亲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知道人民愁什么、盼什么,“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也培养了“要为人民做实事”的坚定信念。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坚持到基层寻求“源头活水”,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在大街上摆桌子听取群众意见,下大气力搞好农村基层班子建设,提出走“半城郊型”经济的发展路子,“对县一级职能、运转和县委书记的角色有亲身感悟”。在福建工作十七年多时间里,习近平同志倡导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四下基层”,推动开展“四个万家”活动,足迹踏遍八闽大地,留下了“三进下党”、“七下晋江”等许多佳话,在市域、省域层面对基层工作规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并践行“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跑遍浙江全部县市区后擘画“八八战略”,谋划推动“千万工程”,提出“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提出浙江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对基层工作的把握更具战略视野和全局高度。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三访三服务”推动干部走进基层,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对做好超大城市基层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到中央工作以后,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更多的精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精心指导党内集中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等工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倾注了大量心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基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上率下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基层实践,引领全党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持续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强、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新时代基层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伟大历程中,习近平同志将在省、市、县、村等不同层级关于基层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深邃理论思考融入新时代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伟大实践,形成新的重大判断、理论概括和战略安排,把我们党对基层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 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蕴含深远政治考量,饱含真挚人民情怀,体现鲜明实践品格,彰显强烈历史担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两个结合”根本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立场、群众观点同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之道相贯通,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作出符合基层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部署“过河”任务的同时重点解决“桥”和“船”的问题,深入阐述做好基层工作应当坚持和掌握的立场观点方法,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在基层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蕴含着做好基层工作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吸收党抓基层强基础的历史经验,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创新发展,赋予经典方法新的时代内涵,为破解基层工作难题、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指引。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体现中国特色的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方式,既为世界读懂中国之治提供了“金钥匙”,也为世界各国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探索基层治理有效途径贡献了中国智慧和有益借鉴。 二、科学回答什么是基层、如何深入基层、如何服务基层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 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基层、如何深入基层、如何服务基层等重大问题,是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摘编》通过科学设置专题、精心选编段落,对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原创性贡献作了充分反映。 (一)紧紧围绕“什么是基层”的重大问题,深刻阐述基层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根本立场。《摘编》第一、第二专题收录的习近平同志相关重要论述,对此作了集中反映。 第一专题“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从政治属性深刻阐明基层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基层工作,首先要正确认识基层,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认识论基础。习近平同志强调,基层就是基础。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把基层基础夯实。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使基层组织在关键时刻靠得住、拉得出、打得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就有了深厚力量源泉和坚实组织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个地位是党章赋予的。党正是依靠广泛的基层组织,使党有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一个团结统一的整体;也正是依靠这些基层组织,使党能够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顺利地实现党的领导。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第二专题“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价值属性深刻阐明基层工作的根本立场。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同志历来重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调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要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把老百姓身边的大事小情解决好,努力把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真正使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紧紧围绕“如何深入基层”的重大问题,深刻阐述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法宝、有效机制、宝贵经验和内在要求。习近平同志深刻把握基层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就如何深入基层提出一系列接地气、得民心、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摘编》第三至第六专题集中反映了习近平同志对这个问题的深邃思考和精辟论述。 第三专题“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刻阐明深入基层的重要法宝。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工作方法,也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习近平同志强调,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既解决认识提高问题,又解决行动自觉问题,使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落地稳、扎根深。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躬身实践中,增进群众感情、把准群众脉搏、精准服务群众,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互联网是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也是重要手段。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要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第四专题“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刻阐明深入基层的有效机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这是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其中所蕴含的精神要求以及贯穿其中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历久弥新。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把党的政策用生动通俗的形式宣传好,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能理解;要把调查研究做深做实,接地气、通下情,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既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准确了解群众的所忧所盼,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愿望。 第五专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深刻阐明深入基层的宝贵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对“枫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其科学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要总结推广这一成果。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要坚持依法办事,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要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六专题“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刻阐明深入基层的内在要求。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紧紧围绕“如何服务基层”的重大问题,深刻阐述做好基层工作的科学理念、实践导向和政治保障。《摘编》第七至第九专题集中收录的习近平同志有关重要论述,为把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七专题“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深刻阐明服务基层的科学理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的基础上,善于把上级的指示精神具体化,认真加以贯彻实施,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招数。要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在确定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时注重体现自身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扬长补短,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经济规律、自然规律,探索走出符合各自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政策初衷,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第八专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深刻阐明服务基层的实践导向。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必须把抓落实摆上重要位置。要提高抓落实能力,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基层群众最有实际感受。因此,抓落实的重心一定要放在基层一线,解决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也要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寻找。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抓落实,贵在持之以恒,也难在持之以恒。目标确定了,任务明确了,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做到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 第九专题“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刻阐明服务基层的政治保障。基层党组织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全面推进县乡村各级各领域党的建设,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快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基层全覆盖。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要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统筹减负和赋能,让广大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三、学习好运用好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基础 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战略和战术相贯通、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为破解基层工作难题、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落地落实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要学习好运用好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基层工作本领、切实改进基层工作作风,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工作新局面。 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处于承上启下的节点、各种矛盾的焦点和工作落实的重点。基层党组织处在第一线,直接同群众打交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广大群众也是从基层组织来认识我们党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在群众中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重视基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大局和高度,紧紧扭住抓基层打基础这个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传承发展我们党基层工作的宝贵经验,着眼于解决基层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围绕着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学习好运用好这一重要论述,就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深邃思考和战略考量,以更多精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强、基层政权更加巩固,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使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治理之基坚不可摧、牢不可破。 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是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集聚地。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我国的治理,基本单元是县(市、区),基层基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着眼于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更好发挥中国特色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刻揭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路径和有效方法,指导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学习好运用好这一重要论述,就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始终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补齐基层治理短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基层之治新局面。 努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习近平同志指出,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直面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对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更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凝聚起来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系统谋划。学习好运用好这一重要论述,就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群众工作,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持续锤炼基层干部作风。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在社会基层,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的作风,首先从身边看起,从基层看起。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以深沉的忧患意识、强烈的使命担当,聚焦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作风问题,把治标与治本贯通起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政绩观、权力观上纠正,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为锤炼基层干部过硬作风指明了前进方向。学习好运用好这一重要论述,就要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下大气力把党建设好,使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顺利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审时代之势、察基层之需、应群众之盼,闪耀真理光芒、富有实践伟力,是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好基层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结合学习《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基层工作本领,更好认识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着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工作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09-22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时代社会工作重点任务,对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迅速组织学习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立足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意见》明确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 天津市河东区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走深走实。“《意见》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坚持网格治理,健全‘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架构,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末梢延伸、治理力量向一线聚合。”天津市河东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冯静表示。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培训,牢牢把握基层治理正确政治方向。”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侯宛林说,“下一步,我们将紧扣《意见》部署要求,健全用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稳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基的必然要求,是更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内在需要。《意见》要求,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便民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增强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能力,为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明路径。 “我们持续健全乡镇(街道)管理体制,落实‘365天不打烊’便民服务机制,推行在职党员下沉、‘群众点单’工作模式,擦亮‘洪城红·幸福圆桌会’议事协商品牌,建强网格员队伍与‘洪城红’应急力量,依托警网融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紧扣《意见》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政权建设,把治理实效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江西省南昌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章建云表示。 “过去,我们处理基层矛盾、参与应急值守等工作,常常是干部‘冲锋在前’,多方力量散在各处使不上劲。《意见》的出台,精准回应了基层治理的现实所需、群众生活的民心所盼,为我们做实做细基层治理、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明确了路径。”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凡表示,“接下来,我们将锚定《意见》要求,持续以党建聚力量、以服务暖民心,用精细化、有温度的基层治理守护群众幸福生活。”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威说:“党的领导是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北极村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线,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村内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村级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让村干部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投身为民服务。我们将立足边境乡村发展实际,用好‘排、调、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矛盾调解、乡风培育、隐患排查等工作,以扎实的党建成效守护乡村和谐稳定。” 为基层减负赋能,是发展所需,也是民心所向。《意见》对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提出明确要求。 山东省济南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徐法贤表示,“我们将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工作成果,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优服务、解民忧上。发挥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整治观测点作用,动态摸排、监督、纠治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完善基层智治体系,优化‘减·赋在线’平台,精准绘制社区治理画像,实现服务更精准、治理更高效。” “我们将以‘共朝美好’塑魂,以‘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治理’抓要,以‘六大体系’固基,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径,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大工程’建设,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布局多元业态嵌入式社区服务网点,升级‘居民会客厅’服务功能,打造全龄友好服务体系,办好社区邻里节,丰富邻里活动载体,让服务触手可及、温暖可感。同时,以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畅通人民建议征集渠道,拓展街乡议事协商场景应用,促进多方共建共治共享。”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徐宏桢表示。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细致做好为民便民安民工作,才能夯实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重庆市两江新区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陈涛表示,“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立足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实际,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完善‘渝里乡商·美好江来’议事协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筑牢法治保障,依托‘渝邻汇数智社区’平台,推动村(社区)‘四务’依法依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厚植德治根基,将家风家训、文明向善等价值导向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意见》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出具体要求,为多民族聚居社区治理工作明确了方向。”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龚媛说,“我们将坚持党建引领,用好‘民情恳谈日’议事协商平台,依托‘文亭智慧社区’数字化网格平台和‘书记直通车’工作机制,紧盯基层治理、便民服务、矛盾调解、关爱帮扶等重点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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